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、博士研究生:
为充分彰显博士研究生在学校教育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,强化研究生原始创新能力培养,促进研究生自主创新成果的产生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立项工作,现将立项评选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1.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。项目申请人具备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,有确定的项目负责人、主要成员,责任明确;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担任,团队成员应以我校在校研究生为主体,允许我校在校本科生参与项目。
2.申报项目要紧紧服务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需求,聚焦学科前沿热点、弘扬优秀文化,开展创新研究。支持具有创新潜力的博士研究生开展基础性、战略性、交叉性、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,突出原始创新能力,满足国家重大需求能力。
二、项目设置
面向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设置,2022年共设立5项,每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项,立项经费为1万元/项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申请人遵守宪法和法律,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,遵守学校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。
2.已经着手进行研究或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能较快产出成果。
3.从事项目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障,项目研究时间须在1年半以上,才能申请结题验收。
4.申请人能够妥善处理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与自主科研的关系,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。导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四、项目管理
1.实行导师指导下的项目申请人负责制。
2.项目资助取得的研究或实践成果须标注“太阳成集团tyc151cc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专项资助”
3.项目在研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,方能结题验收:
(1)以太阳成集团tyc151cc为第一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,在中科院最新SCI二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;
(2)以太阳成集团tyc151cc为第一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申请人(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、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)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。
(3)做出突出贡献,取得一定社会效益,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或学科竞赛奖励。
4.项目资助经费专款用于项目研究,经费支出范围参照学校纵向经费相关要求执行,经费分两次报销。项目进行1年后,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期考核表,项目进展顺利者,一次性报销项目资金的50%;资助期限结束后,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,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导师同意,由推荐单位初审、研究生工作部复审结题验收后,一次性报销项目资金的50%。
5.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,对项目执行不力者,视情节给予经费暂缓、停发直至终止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研究生自愿申报,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151cc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,交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。
2.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,参照《太阳成集团tyc151cc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立项评审标准》(附件2),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,每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1项,评审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,报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。
3.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资助项目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。
4.材料提交:
(1)研究生11月22日前将申请书提交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。
(2)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11月28日前,将推荐结果报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。
(3)所需材料:项目申请书纸质版3份,电子版发邮箱。
联系人:王帅82765385 邮箱 jndx_ygb@163.com
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
2022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