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正文

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善实践环节信息的通知

2015-03-09
作者:管理员     来源: 研究生院
查看:
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
201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审核在即。研究生毕业审核全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,2015届毕业研究生课程学习、论文开题、论文中期检查等环节信息已经提交,现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实践环节相关信息提交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2015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

1、教学实践

(1)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,填写为本科生授课、辅导、批改作业等相关信息,共计工作量16学时。

(2)研究生导师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审核,审核通过者,获得1学分。

(3)学院研究生秘书系统审核通过。

2、学术活动

(1)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,提交学术活动的相关信息。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前应结合自己的论文工作在本科生、研究生和教师范围做学术报告1次,听取学术报告10次以上。填写做学术报告信息时,必须同时上传电子版学术报告内容。

(2)导师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者,获1学分。

(3)学院研究生秘书系统审核通过。

3、社会实践(已基本完成)

二、2015届专业型硕士毕业生

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表》的进度安排,201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已经基本结束。

1、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总结,详细汇报实践的地点、时间、实践内容,结合实践中的工作和体会,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,纸质版交导师审核打分,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,提交电子版实践总结,维护相关信息。

2、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核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,实事求是地给出专业实践成绩,成绩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成绩合格及以上者获专业实践环节12学分。研究生将导师审核后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交学院秘书处。

3、学院秘书汇总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,依据导师审核成绩,登陆研究生教育系统,录入实践结果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、2015年3月20日前,研究生完成教育管理系统信息提交,3月25日导师审核完毕,4月1日前完成学院审核。

2、研究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写,导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评定成绩。

3、研究生院将于4月2日、3日集中对实践环节组织审核,逾期完不成者,责任自负。

4、严禁弄虚作假,如有作假者,一经查实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研究生培养办公室

2015.3.9